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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外汇法规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8-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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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8-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经商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定清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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