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西省连续发生3起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基一厅[2012]2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2-01-1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学生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十分痛心。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有效方式对学生和幼儿开展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防范滑冰溺水等冬季多发易发事故。要通过电话、短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人义务,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幼儿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