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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10]347号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10-07-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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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请示》(厦地税发[201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转让码头泊位、机场跑道等基础设施性质的建筑物行为,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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