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颁布单位 159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2010-06-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null

发布日期:2010-06-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改善广西投资软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07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

免收工本费的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为纳税人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包括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和补办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的工本费。

(二)全区各级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工本费。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