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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石国税发[2004]1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04-02-09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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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2-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4年1月13日    冀国税发[2004]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具体范围,依据现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有关条款确定。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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