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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09-09-29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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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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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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