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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6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12-29

关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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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自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2012年第3号公告发布的《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rar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

201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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