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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0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0]51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10-06-17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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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6-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0〕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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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6100024164240.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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