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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47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4]3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14-01-06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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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3〕1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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