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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1〕82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1-12-28

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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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的请示》(泰政发〔201116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

二、调整后的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不变,由两个区块组成:区块1规划面积125.25公顷,东至引江大道、南至纬八路南、西至长江大道(龙汪村、大寿村、大王村)、北至泰州出口加工区一号路;区块2规划面积184.82公顷,东至官沟中沟(官沟村、周梓村)、南至官南路(官沟村、许庄村)、西至周梓中沟(周梓村)、北至创业大道北500(周梓村、官沟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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