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海关法规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9-07-02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口税收先征
后返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了做好进口税收先征后返审批工作,规范审批程序,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管理办法.tif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