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8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