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玉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赣地税函[2006]4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江西 | 发布日期 | 2006-03-29 |
吉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江西玉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吉市地税字[2006]6号)收悉。根据税法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玉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2734.98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0226.87元。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