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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明电[2003]4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3-12-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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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2-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附带征收的所得税征收率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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