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铜广信工贸总公司电工器材厂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赣地税函[2005]27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江西 | 发布日期 | 2005-12-26 |
省局直属分局:
你分局《关于上报江铜广信工贸总公司电工器材厂申请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5]5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铜广信工贸总公司电工器材厂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4404332.84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