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马鞍山市财政局 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马财[2004]96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4-06-21
马鞍山市财政局 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6-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县(区)财政局、县地税局,市地税各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4]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