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财资〔2019〕25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9-06-25

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9-06-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局:  

  为建立健全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我们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docx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