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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和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3〕6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3-01-17

省政府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和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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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张家港调整乐余镇和南丰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1218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张家港市乐余镇东沙居委会和东沙、东联、东风3个村委会,以及张家港市水产场、畜牧场、金田公司、电厂堆场管理区域划归南丰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乐余镇行政区域面积78.61平方公里,人口8.77万人,辖2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南丰镇行政区域面积62.49平方公里,人口7.83万人,辖4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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