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税局 大连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法[2007]18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7-01-12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