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吴地宝卷等34个项目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3〕119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3-12-11 |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请示》(苏文非遗〔2013〕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吴地宝卷等34个项目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请按文化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江苏省推荐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