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交水发〔2012〕665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2-12-2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水运工程标准管理,使标准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目前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实际情况,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了《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