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7号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公告2013年第67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12-12 |
为加强海关实际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数据格式,包括《装箱清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1)、《进境承运确报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2)、《出境承运确报(装载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3)、《原始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4)、《预配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5)、《理货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6)、《运抵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7)、《落装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8)、《落装改配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见附件9),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内容自2013年12月16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装箱清单数据元填制条件
2?进境承运确报数据元填制条件
3?出境承运确报(装载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
4?原始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
5?预配舱单数据元填制条件
6?理货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
7?运抵报告数据元填制条件
8?落装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
9?落装改配申请数据元填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