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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文号 苏财金【2013】9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3-04-15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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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财政局、民宗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省民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制订了《江苏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开办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法人或一级分行为单位,将账号于2013420日前报送至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于2013425日前汇总报送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民宗局、人民银行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和各定点生产企业。各级财政、民族工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做好新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品贷款政策落实的衔接工作,确保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

联系人:江苏省财政厅:储敏       电话:025-83633704

江苏省民委:陈进                 电话:025-83580570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王琦玮         电话:025-84790210

附件:江苏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

20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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