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经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地[1991]141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1-08-06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经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1-08-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经费标准调整如下: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管理经费标准由30元提高到100元。管理经费的开支项目,列支渠道等仍按京人退(1990)第5号《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退休人员管理经费和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1991年元月起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