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依据的复函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价函[2010]146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0-03-09 |
省工程造价协会:
《关于申请明确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依据的函》(粤价协函[2010]002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关于交通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929号)仅适用于我省交通系统所属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其他工程造价企业开展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按《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号)规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