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地税发[2007]10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7-04-26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局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