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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3]23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3-11-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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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1-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该协定文本已于2001年8月15日以苏国税函[2001]15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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