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30号“国家税务总同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