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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 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2006]42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6-03-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 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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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3-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3月14日起,暂停税则号为2710111O的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和税则号为27101120的石脑油的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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