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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按13%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大] [中] [小] [打印]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5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7-03-30

(关于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按13%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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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3-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详见附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征。

  特此公告。

 

   附件: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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