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07]168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7-09-26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