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5]3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5-04-05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04-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前置审批条件的通知》(国税发[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