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财法[2003]32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3-05-26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9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本地区契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于2003年6月20日前将清理检查和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财政厅(法规处)。
传真电话:020-83170528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略)
广东省财政厅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