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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4]21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4-03-17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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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3-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财税[2004]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内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四条个人生产经营的减免税范围仅限于从事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的个人。

    二、经市政府批准,全市范围内从事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家禽加工、冷藏冷冻的企业和个人,其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免征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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