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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07〕47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7-09-09

省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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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9-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宁政发〔200717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提出的规划调整内容。

二、雨花台烈士陵园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雨花台风景名胜区具有丰富的人文资源,是南京主城区南部生态构架的主体。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好景区的景观、景物与环境,保持景区用地和布局结构的完整性。要充分挖掘雨花文化、六朝文化的丰富内涵,拓展革命纪念地的功能,加强景区生态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风景名胜区。

三、从严控制景区西南部居住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体量,优化环境绿化设计,做到建筑造型、色彩和风格等与周边景区环境相协调。尤其要处理好居住建设与雨花茶文化区的关系,保证雨花茶文化区用地和景观的完整性。

四、认真实施雨花台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城中村”搬迁后生态修复和绿化工作,营造良好风景景观,完善生态功能。雨花休闲中心选址应与景区东南入口二级服务点、游客服务中心统一规划、集中安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不得占用生态用地,切实保证该功能区用地、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七年九月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4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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