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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税一[1994]50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4-08-16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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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8-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中第四、六、十条的执行时间为1994年7月1日,请依照执行。

    1994年8月16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以下简称《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二十二项执行,同时废止《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京税一[1994]507号)中有关“通知中第十条的执行时间为1994年7月1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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