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