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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10]1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0-01-1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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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1-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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