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财办会〔2012〕3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04-13

关于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2-04-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13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厅与省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江苏银监局决定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讲解;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衔接。

二、培训对象

全省财政系统有关人员,每市4人;全省国税、地税系统有关人员,每个系统各30人;全省经信委、银监系统有关人员,每个系统各15人。以上均不得超员。

三、培训时间

521日下午报到,22—23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扬州二十四桥宾馆。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86号(联系电话:0514—87808999)。

五、其他事项

1.受条件限制,驾驶员一律不安排住宿。

2.请各系统务必于5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汇总报至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财政系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请各市直接报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臧震;联系电话:0514—87365377,传真:0514—87314780,电子邮箱:jsyzzz@sohu.com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报名单位: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