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提高201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7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10]115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2-20

关于提高201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0-02-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0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早籼稻播种在即,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