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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预告的公告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3-12-05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预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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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依期申报纳税,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税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每月纳税申报期预告如下,请广大纳税人知照及相互转告。如有变动,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

12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的申报期延长至12月16日。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与增值税的申报期限一致,同样截止到12月16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2月4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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