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港龙潭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6〕95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12-30 |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南京港龙潭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正式对外开放的请示》(宁政发〔2006〕1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京港龙潭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请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6〕9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