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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等遭受强烈地震灾害地区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鄂地税函[2008]6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北 发布日期 2008-05-16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等遭受强烈地震灾害地区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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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5-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等遭受强烈地震灾害地区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国税函[2008]4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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