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会〔2019〕8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9-05-09 |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 政 部
2019年5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