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房地产权属变更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2006]5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6-05-1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房地产权属变更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6-05-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房地产权属变更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粤财农[2005]2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海印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公司在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竞买了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广东商品展销服务中心100%的投资权益。上述交易中包括广东展销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一号的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上述房地产权属转移应征收契税。计税价格依据房地产的成交价格确定。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