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3-11-21 |
各出口企业:
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我局自2013年12月1日起,推行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的范围包括出口企业的网上预申报、生产企业的正式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佛山市国税局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企业端操作指引》。
二、纳税人上传出口退(免)税申报文件、接收预申报反馈信息,均需通过税企通平台。如未安装税企通,请登录佛山国税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专区—软件工具”下载最新版“税企通平台(企业端)安装包”并进行安装。
三、生产企业办理网上正式申报的,仍需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及凭证。
四、出口企业办理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致电12366,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