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10]44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0-02-22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