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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授予陆延青等同志第五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07〕49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7-04-27

省政府关于授予陆延青等同志第五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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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推进“两个率先”的实践中,全省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各条战线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全省青年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省政府决定,授予陆延青等10名同志第五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希望获得第五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青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五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发〔2007〕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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