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一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甘肃 | 发布日期 | 2006-07-28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一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