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铁路建设基金缴纳营业税问题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新地税一字[1994]01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新疆 | 发布日期 | 1994-09-05 |
根据国务院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从一九九四年起,铁路建设基金按规定应向国家缴纳营业税,考虑到铁路铁路建设基金缴纳的营业税由财政部按增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如数拨给铁道部,全部用于铁路建设。你部完税之后,于每个季度终了向财政部申请拨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4月7日〔94〕财税字第005号通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994年9月6日新地税一字〔1994〕014号通知转发)